壽命評價一般采用催化劑維持有效活性時間來表示,如有效活性轉化率80%保持2年,使用壽命為2年;也可用重復使用次數來表示,如重復使用100次的催化活性轉化率仍保持80%,使用壽命為100次。任何催化劑在使用過程中隨著時間的延長,催化劑活性組分晶型或孔道等結構會逐漸發生改變,從而活性逐漸下降,直至失活,這種行為通常歸納為一般性燒結;此外燒結還存在高溫燒結,因此超溫工作會使催化劑壽命衰減加快。
正因為壽命評價與有效活性有關,所以影響催化劑使用壽命的主要因素為活性的影響因素。中毒、積碳等覆蓋活性位行為均屬于活性影響因素,這些行為的失活主要有以下3種類型:
(1)催化劑中毒完全失活,中毒的概念為活性組分與易中毒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生成非活性物質,使催化劑失活的物質包括快速和慢速作用毒物兩大類,快速作用毒物主要有磷、砷等,慢速作用毒物有鉛、鋅等。對于快速作用毒物來說,即使只有微量,也能使催化劑迅速失活。在500℃以下時,慢性作用毒物使活性物質變化的速度要慢得多。
(2)抑制催化反應的失活,鹵素和硫、氮的化合物易與活性中心結合,但這種結合是比較松弛、可逆的、暫時性的。當廢氣中的這類物質被去除后,催化劑經焙燒再生活性可以恢復。
(3)沉積覆蓋活性中心的失活,不飽和化合物的存在導致碳沉積,此外漆霧與粉塵、鐵氧化合物及其他顆粒性物堵塞活性中心,從而影響催化劑的吸附與解吸能力,致使催化劑活性下降。
影響催化劑使用壽命的次要因素為催化劑強度及耐熱沖擊力因素。